打造医美特色一条街、医美消费集聚区;对引进的头部企业,给予最高1亿元落户扶持;场地租金扶持年度最高500万元,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可享最高1亿元购房扶持;对医美产业联盟及线上、线下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记者12月7日获悉,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集群的工作部署,助力深圳打造“医美之都”,高质量打造“三力三区”,罗湖区重磅推出《深圳市罗湖区促进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十条措施》(简称“罗湖医美十条”),通过政策发力,加大服务供给、加速要素优化配置,进一步发挥辖区医疗美容行业优势,促进形成医疗美容产业“楼宇集聚、片区集群”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头部企业落户、新购办公用房最高可获1亿元扶持 以医疗美容产业为代表的“美丽经济”,已成为拉动消费市场增长的重要引擎。 11月13日,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各地建设医疗美容特色街区(园区)。23日,2023罗湖招商大会发布《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隆重推介“罗湖医美十条”亮点内容,坚定决心、提振信心,支持医美产业做大做强。 作为深圳市大健康综合发展生态带的辖区之一,罗湖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枢纽位置,坐拥三大口岸,现代服务业发达,医疗美容资源丰富,具备先行发展医疗美容业的优厚基础。今年以来,为促进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罗湖区深度调研医疗美容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机构,详细梳理产业发展痛点、难点和堵点,形成辖区医疗美容产业发展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推出“罗湖医美十条”及其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罗湖医美十条”结合辖区医美机构的布局基础,明确提出打造医美特色一条街和医美消费集聚区(简称“一街一区”),推进医疗美容产业商贸、服务业、平台经济等重点环节发展。具体来说,鼓励春风路沿线布局引进头部医疗美容企业,营造医美企业上中下游集聚氛围;鼓励在罗湖-文锦渡-莲塘口岸片区集聚发展医疗美容为主的周边消费业态,以“政府引导推动+医疗综合体(Medical Mall)+实力资本进驻+头部企业运营”的模式,打造集医美、旅游、跨境消费于一体的消费集聚区。 头部企业落户,可享受丰厚奖励。对引进的医疗美容上市企业、已有成熟产品上市的研发生产类医疗美容企业、医疗美容互联网渠道企业等头部企业,以及新引进注册的医疗美容头部企业一年内达到规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等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的,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落户扶持。 场地租购支持,同样诚意满满。对新迁入罗湖或在罗湖新设立的医疗美容企业(机构),租赁合同期三年以上的自用经营用房、办公用房或厂房并正式投入运营的医美企业(机构),租赁合同期内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实际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扶持,按合同年限支付,年度最高500万元;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一定比例可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 支持平台经济 培育产业集群 最高500万元扶持 近年来,医疗美容产业迅速崛起,发展前景广阔,成为各路资本争先抢滩的新赛道。记者注意到,坚持品牌提升、培育产业集群,是“罗湖医美十条”着重突出的要点。 支持企业集聚方面,设立租金扶持,以鼓励优秀或潜力医美企业(机构)入驻“一街一区”。 支持医美产品商贸发展方面,对取得相关资质的医疗美容药品企业、医疗美容器械企业,均可对应年度在罗湖区生产经营情况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四上”库的医美企业(机构)参加重点展会,按参展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支持医美服务业发展方面,对上一年度首次获得对应行业等级评价的医疗美容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罗湖医美十条”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平台经济,支持成立产业联盟,以“产品+平台”为抓手,打造医美线上线下规范性服务平台,塑造医美产品供应链新业态。对医美产业联盟及医疗美容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 作为金融强区,罗湖区还引入金融“活水”,赋能医美产业高质量发展。“罗湖医美十条”将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美企业探索试点对医美产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特色化保险险种,如医美药械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医美产品责任保险、医美诊疗服务责任险等,并将根据产品(品种)实际,对“四上”库的医美企业(机构)购买特色化保险险种,按实际保费支出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同一医美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总计不超过50万元,同一医美机构每年补助金额总计不超过10万元。 时下,罗湖正锚定高质量发展,加速打造“三力三区”。聚焦生命健康产业的细分赛道,瞄准“美丽经济”的细分市场,加快积蓄新的发展势能,必将为罗湖区乃至深圳市带来更多的“美丽惊喜”。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通讯员 程芙蓉 林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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